强化消费维权意识,服务和谐校园建设
--轮台县第三小学开展学习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活动
一年一度的 3月15日 消费者权益日到了,为了加强我校广大师生健康消费的观念,我校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了“3、15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”法律知识晨会活动。
学生的食品安全是学校长期以来最为关注最为担心的一件大事。为此,我校借助“3.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,紧紧围绕 “消费与民生”的主题,结合相关媒体上曝光的一些案例,教育学生平时不要购买无证流动摊贩的“三无”食品,通过产品的对比,辨别伪劣,让学生明白只有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,安全才有保障。
此外,我校还通过红领巾广播站、黑板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,教育学生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通过活动,使学生了解消费者权益的相关内容,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拒绝“三无”食品,促进学生健康成长。
轮台县第三小学
2016年3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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