轮台县第三小学阳光体育大课间拔河比赛实施方案
为进一步活跃广大学生的课外业余生活,提高学生身体素质,激发师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热情,培养学生团结友爱,热爱集体的精神, 经学校研究决定于 2014 年 11月18 日—20日举行拔河比赛,望各班做好准备工作。 有关事宜安排如下:
一、参加范围:四、五、六年级学生
二、比赛宗旨:友谊第一,比赛第二
三、规程设计:
1、时间:2014 年 11 月 18 日—20日三个下午第三节课
2、地点:学校田径场
3、参赛形式:以班为单位参赛
4、要求:
(1)参赛人数:男10人,女10人(男女混合赛),于11月18日中午12点半前报组委会,不参赛学生为啦啦队。
(2)参赛办法:采用单循环赛制,实行同年级三局两胜制,第一局抽签决定场地,第二局交换场地,第三局再次交换场地。
(3)奖励方法:各年级前三名。
(4)参赛顺序:按年级由低到高(四年级——六年级)。
(5)班主任为领队,认真组织好本班队伍,按时到达比赛场地,并按学校划分区域坐好,为本队助威,全部比赛结束方可离开。
(6)参赛队员要严格遵守比赛规则,听从裁判指挥,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。
(7)比赛监督员要维持比赛秩序,清点人数是否正确,监督是否有违规现象,如发现有违规现象立即取消比赛资格。
(8)比赛规则: ①各班参赛队员要听从裁判员的指挥,队员上场后分别站在绳子的两侧,不得随意拿绳子,听到裁判员发令后才可拿绳子,绳子拿起来后不得用力向后拉,听到裁判员的口哨响后双方队员才可用力向后拉。 ②双手握紧绳子,绳子从躯干和上臂之间通过,不得在绳子上打结,也不得将绳子系在任何一名队员的身上,多余的绳子置于身后。 ③某队将中心标志(红布条与拔河绳的系点)完全拔过本方区域 1 米线时,判某队获胜。 ④当听到裁判员鸣哨宣判后,无论是胜利方队员还是失败方队员不得将拔河绳故意松开,以免发生危险,如有上述情况造成对方摔倒,学校将取消其比赛资格,并严肃处理。 ⑤每局比赛结束后一般不可向裁判提出换人,若出现伤病,经对方班主任同意方可换人。
四、赛后由校长宣布比赛成绩、颁发奖状。
五、赛事组织委员会
组 长:刘咏梅
副 组 长:阿里木、阿依努、任龙
成 员:全体班主任、副班主任
总指挥长:艾热提
总裁判长:艾热提、税国宾
场地负责:嘉拉、王志龙、柔鲜古丽、吴倩、三名体育实习老师
摄 像:多力坤
器材: 王志龙
救护:税国宾
场地监督员:嘉拉、王志龙、柔鲜古丽、吴倩、三名体育实习老师
备注:
1、比赛纪律:比赛中应绝对服从裁判,以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判决。
2、参赛运动员最好穿橡胶底运动鞋,以增加鞋底与地面摩擦了,防止打滑。
3、安全放在首位,要求各班组织有序。观众文明,加油有气势。
轮台县第三小学体育组
2014 年 11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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